前段时间发生了酒店住房信息泄露的事件,许多人开房住宿的详细信息流出到互联网上。据我观察,本来对这类事情是没什么人赞同的。过了不久,有人将开房信息转换了格式,并且专门提供了网站供大家公开查询,只要输入姓名等信息,就可以方便过而且详细地查看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开房时间信息。对这种行为,却有人觉得很正当甚至要鼓励,并且列举了道理一二三。我不赞成这种观点,所以有必要详细阐明我的看法。
我仔细看了支持者的言论,大致的理论是这样的:第一,信息数字化之后,复制的成本很低,而且难以察觉,甚至一经复制就不可撤销(收回),所以如果把某份信息数字化,就要相信它有朝一日会泄露,并且做好防范,人人都有这样的义务;第二,一旦数字化的信息泄露,进入公共领域,就无法阻止传播,必然会被其他人获得,所以与其避免它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敲诈利用,不如索性对所有人开放,加速一步到位,让人人都知道,这样反而安全了。
按照这种理论,建一个网站方便大家查询开放信息就是相当有道理的了:第一,住店的人没有做好信息泄露的防范;第二,为了避免这些信息被公开者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敲诈,提供一个网站公开详细查询,让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恰恰是“行侠仗义”的表现。
在我看来,这套理论并不能成立。信息数字化之后容易复制切不容易撤销,这只是物理特性,而不是社会规范。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各国都严厉打击儿童色情犯罪,尽管这些数据资料很容易复制也难以撤销,但没有人因此指责打击儿童色情的努力是白费功夫。其次,对数字化的信息做好泄露的防范的主体是谁呢?是信息的产生者,还是信息的管理者,还是信息的保存者?一份信息的产生,可能牵涉到若干个人和结构,所以所有各方都必须做好防范?如果信息因为其中一方的过失而泄露,则其它参与者必须接过防范的义务?再次,如今信息化已经深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亲人打的电话,是数字内容;电子邮件里的合同,是数字内容;医院就诊的病历,也是数字内容;给家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也是数字内容…… 很难想象打电话的人,谈合同的人,去医院看病的人,拍照片的人,都有义务“做好信息泄露的防范准备”——难保公司、电信公司、医院、图片社不会泄露信息。即便是旅馆入住,也不是都不登记身份信息的,在我去过的其它国家里,有些国家的旅店住宿不要求提供身份信息,有些则要求出示护照并登记,我没见过游客因为担心“住宿和个人信息会泄露”而拒绝入住,似乎也不太可能有游客这么做。总的来说,能做好信息泄露的防范固然很好,但无法要求人人、时时、处处都承担这样的义务。
进一步说,“一步到位,对所有人公开可以避免被少数人恶意利用”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如果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泄露开房名单的公司自行公开所有信息给大家查询浏览,岂不是更好?至少,这种努力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抵消“信息泄露”造成的不利影响,所以应该赞同、鼓励。然而据我了解,似乎没有人赞同支持这样的行为,相信在各个国家都是如此。依据各国法律的不同,这种行为是否犯法并不确定,但引起很多人的道德反感似乎是确定的。有些人或许愿意大方公开自己的开房记录和个人信息,但这不能证明人人都同意这么做。更进一步说,在“已知必然结果”的前提下,主动去加速某件事情的发生,也不是天然正当的。比如某病人已经到弥留之际,医院判断只有不超过一周的寿命,甚至家属也做好了这一周内某个时刻生命终结的准备——从各方面来说,生命哪天结束都没有区别。但在没有病人和家人许可的情况下,提前拔去病人维生设备的行为,是很难被大家所认同和支持的。其中的道理和上一段所说相同,原因不在于物理或逻辑,而在于社会规范,或者说道德习俗、意识形态。极端的例子如乱伦,从科学和逻辑上说,乱伦并没有太大的实际危害,但这种行为几乎在每个社会都是被唾弃的。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信息是中立的,不属于任何个人,所以也不算隐私。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因为社会意识中,关于“某些信息是属于个人的”,大家有明确的共识。数字化的照片也是一种信息,但媒体不会叫嚷“所有照片都应该免费”,而是会花高价从明星那购买他们孩子的照片,这就是明证。至于什么是隐私,尤其是数字时代的隐私,虽然有一些争论,但重视隐私的国家还是有部分明确规定的。查阅维基百科可知,加拿大的PIPEDA保护的“个人信息”,指的就是可用来识别具体个人的信息,但不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地址和工作电话,欧盟也规定,能威胁隐私的并不只有政府,也包括其它公民或私营公司,尤其是在对信息的自动处理已经非常普遍的情况下。
如今数字信息的大规模复制和流传并没有有效办法阻止,但目前这只是一种“无奈”的物理特性而已,不能因此决定社会规范必须屈从于这种物理特性,并且是立刻服从于它;也不意味着加速任何种类信息的任何方式流传都是无可厚非甚至值得大力提倡的。有些事情尽管必然会发生,必然有人做,但“自己立刻去做”并不合适——无论去做的是普通程序员,还是有权的大公司。
From Life Sailor, post 数字隐私和社会规范
之前我写了一篇《坚持了两年之后,小朋友突然不想去打冰球了…》,本来是无心之作,没想到收到了很多留言,我自己也获益不少。 本来,我以为解决了小朋友的问题,此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的是,暑假过后,冰球训练重开,他又老调重弹:“我不去了,我不想打冰球了……”。 这可叫我如何是好?听到他嘟嘟囔囔说这一切的时候,我心里百感交集。 成年人的生活里总是有忙不完的事情,对应的,也希望一切井井有条、按部就班。因此,这样“意外”的变数,总是第一时间让人心生无奈和烦恼:天哪,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不过,基于之前的经验,借鉴大家的留言,这次我显然更有心理准备一些,起码不会慌乱。 之前我写过,如果父母多阅读一些高质量的育儿专著,有助于把自己的期望水平“降”到合适的程度,就不会那么焦虑甚至抓狂。 (more…)
认识Michael很偶然,但我也很幸运,因为我见证了一个“打冰球的好孩子”的成长。 最早认识Michael是在冰球队的夏季体能训练上。那时候这群孩子还只有六岁左右,每次训练都是家长送来,在旁边观看陪伴,再接回家。但是,我很快发现有个孩子不一样,家长送他来就回家,他靠自己换好全身装备,训练完自己洗澡更衣,再由家长接回去。看起来,他好像完全没有其他孩子那种“害怕独处”的感觉。 于是我问他:“小朋友,你这么勇敢,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说:Michael。 我尝试复述他的名字,好几遍都不成功,因为我总听成“米歇”,最后他耐着性子慢慢说,我仔细听才发现最后还有个音节,嘴要更扁一点,舌头往上垫,才可以念出来,类似“米歇-厄尔”。其实这个名字写出来大家都认识,英文里读作“迈克尔”,无奈德语的发音规则很严格,字母i不会像英文那样有两种读音,结尾的el又一定要发音,所以就成了“米歇-埃尔”。 (more…)
偶然刷到一篇文章,说的是“贵族家长”群体给小朋友安排的活动:冰球、马术…… 我有点诧异,原来“冰球”也被贴上了“身份”的标签。想想自家小朋友的情况:赶上打折花了400多欧元买的全套护具,80元买的二手冰球包,每个月60欧元的俱乐部费用……想了想,似乎很难和“贵族”联系起来。 只不过,他已经坚持打冰球到了第四年,我们的生活确实有不小的变化。写下来,既是对自己有个交代,也可以作为“贵族运动”的现身说法。因为在我看来,如果非要说它是“贵族”运动,也只能“贵”在高(时间)投入、高产出而已。细细想来,我们的生活,已经被冰球深深的影响了。 (more…)
一 很多人关心,我们父子给M写了道歉信之后,对方是否有回应。 答案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回应。不过比较特殊的是,写完信之后德国小学就开始放秋假,学生不用去学校,既然见不到,也就不可能收到任何回应。 老实说,我觉得对方父母是有点反应过度的。这些年我的一条深刻经验是,如果出现分歧、矛盾,越早、在越低的层面直接面对,就越容易解决。许多小的矛盾之所以越闹越大甚至无法收场,往往都是经过了很多演绎、传话,而没有在一开始就开诚布公地面对。 试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收到写着“我要杀了你”的信件,哪怕一开始很惊慌甚至愤怒,但仔细想一想,毕竟还有很多信息是未知的——比如对方是谁,平时言行如何,为何要写这样的信…… 更好的办法或许是先去直接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而不是直接把信交给家长委员会,走“公事公办”的路子。 我当然承认,“公事公办”无可厚非,对方家长也有这样的权利——所谓权利,就是“有资格做对方不喜欢的事情,人家还拿你没办法”。既然有这样的权利,就需要尊重。 所以,“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确是与人相处的重要法则:我不会选择这么做,但我能理解和尊重你这么做的权利。 也有人问,那将来你遇到M的父母,会不会紧张? 答案是:不会。 (more…)
一 收到S老师邮件的时候,我刚刚胆战心惊地做完第一次德语技术分享,还在享受着同事们的鼓励。猛然间就收到一封邮件:“您的孩子在学校参与了一起性质严重的事件,您必须来学校面谈,请从以下时间段中选择……” 什么?“性质严重的事件”?我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再把这段文字贴到谷歌翻译里,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 我没有看错,也没有理解错,就是“性质严重的事件”。好吧,既然“性质严重”,那谈话肯定是越早越好,最早的日期是第三天。我紧赶慢赶,回信确认了最早可能的谈话时间,虽然德国人通常都不期待能这么快收到回复。 去接他回来的路上,我发现他一切正常,完全看不出任何异样。于是,我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只是依照惯例,问他当天发生了什么,在学校开心不开心。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我心生疑惑,看起来和“性质严重”完全不搭边。那会是什么事情呢? 我又问他,有没有和同学吵架、打架,是不是被人欺负了不敢说。但是,答案全都是“没有”。 我满心怀疑,又按捺不住,直接问:“既然一切都挺好,为什么S老师给我发信,说让我来学校跟她谈话呢?”我担心“性质严重”会吓到他,故意隐去了这个词。 他的满面春风在那瞬间凝固了,喃喃低语道:“好吧,原来是那件事,我还以为她不会跟你说。” (more…)
在2024年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可以加入乐团,甚至参加音乐会演奏。我只是个普通中年人,在之前文章里说过,上世纪八十年代随大流弹了十年手风琴,考过六级(当时最高八级)之后就彻底放弃了。直到二十多年后,在上海工作时才重新开始弹琴,当时有幸跟夏老师学了两年,打开了感官,懂得了音乐的世界远远比考级要广阔和美妙。再往后,就是自己看Youtube学习了一些乐理知识。因为德国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很多音乐学校,2023年末,我给本市的音乐学校写信,询问是否可以参加手风琴课程。通过回信我才知道,原来不只是“每个城市都有很多音乐学校”,而且“每个城市都有很多乐团”,哪怕是手风琴乐团。就这样,阴差阳错的,2024年初,经过简单的试奏,我加入了本市的手风琴乐团。虽然我是乐团新人,仍然有很多要学习的,但是一年下来,确实有不少感受。如果读者朋友也对音乐感兴趣,或者想让孩子学习音乐,也许我的感受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