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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漫谈:直译好还是意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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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这也是困扰许多译者的一大问题。不但资深译者时常为此犯难,就是初学者,尚未动笔便发愁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因此步履维艰的,也到有人在。所以,说清楚直译和意译的问题大有必要。

什么是直译?直译即word-for-word translation,也称作literal translation,意思是“按原有的形式来翻译”。典型的例子是将“I have a pair of shoes”翻译为“我有一双鞋子”,简直是字字对应,堪称百分百的直译。但是能这样翻译的情况并不多,稍复杂一点的句子,比如“they have many difficulties to overcome”翻译为“他们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I can not walk”翻译为“我不能走了”,就已经有点“欧化”的味道了;如果遇上英文独有的结构,比如“I learned a lot during that period”,根本无法直译过来,因为按照中文习惯,during that time是必须放在主句之前的。这样看来,直译很多时候并不是可行的办法。

什么是意译?意译即sense-for-sense translation,也称作free translation,意思是“换用其他措辞重新表达,或者不受限制地翻译”。因为文化或者语言结构的不同,许多场合必须使用意译,否则很难“重新表达”。比如“Things will be mend in the end”,直译是“事情最终会得到解决”,意译则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To teach is to learn”,直译是“教书就是学习”,意译则是“教学相长”,两处都是意译的更清楚;更复杂的如“To carry coal to Newcastle”,直译是“运煤到纽卡斯尔”,意译是“多此一举”,两相对比,高下立判。更极端的例子是,不同语言对同一概念的表述习惯完全不同,这时候必须除了意译别无它法。比如常见的“去往xx方向”,在英文里对应的说法是“to/towards xx”,如果翻译为“to the direction of xx”就是典型的中式英语。

还有一些时候,直译也可行,但意译显然更好,比如“The emperor had power, and money and land and people”,直译为“皇帝有权力、金钱、土地、人民”,显然不如“皇帝有权力、有金钱、有土地、有人民”。再比如“His children’s ages range from 6 to 16”,翻译为“他的孩子们的年龄在6到16岁之间”,显然不如“他的孩子最小的6岁,最大的16岁”。

进一步观察就会发现,甚至“直译”和“意译”两个说法,也是意译的结果。如果直译,它们应当是“词对词翻译”和“意对意翻译”。由此看来,意译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可是,如果意译是不错的选择,为什么意译-直译之争持续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有明确的答案呢?我以为,要探询原因,大概要从文字的功能说起。

文字通常是作为信息的载体出现的,其意义在于准确忠实地传达信息。我们收到的各种账单、通知等等,可算这方面应用的典型;其他大部分时候,文字所起到的主要也是这种“纯工具”作用。但是,文字的功用又不止于此,它还可以包含许多“字面之外”也就是“只可意会”的意思,比如情书就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看得见”的爱慕和思念,仅仅强调字面的情书必然是干瘪枯燥的。而且,作为载体的文字也可以构成审美的对象,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诗歌,诗歌的文字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审美价值。“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这样的诗句,包含的信息并不复杂,但翻译为“战争持续了十年,将军和战士死伤很多”,因为缺乏了节奏和韵律,感觉就大打折扣。文章也是如此,许多时候我们认为某篇文章写得好,不是因为它传达了有价值的信息,而是因为它的文字(结构、韵律、节奏等等方面)体现出美感。

正因为文字身兼双重功能,既可以充当传达信息的管道,本身又构成审美的对象,意译才会遇到许多困难。

从传达信息的方面来说,如果译者不能“准确忠实”地理解原文的意思,把握不好分寸,意译的结果不见得好。比如在讨论外交政策文章中的“the best way is not acting but muddling along”,翻译为“最好的办法不是行动而是等待”,虽然算不上错,但muddling along的意思其实不只是“等待”,而是“什么也不干,混日子”,所以应当动动脑筋,翻译为“拖延敷衍,虚与委蛇”,否则翻译的效果就大打了折扣。再比如“And Britons do have a colorful history in China”,翻译为“英国人在中国的历史上的确有过浓墨重彩的一章”看似不错,但原文中colorful的意思是diverse、varied,强调的是多样而不是分量,而且从下文来看也确实如此,所以意译的“浓墨重彩”甚至不如直译的“颜色各异”或者“五彩缤纷”。

这还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如果遇上双关语和隐喻等意思复杂点的文字,除非译者有深刻的理解能力和高明的翻译技巧,否则意译多半是要吃亏的。所以不少译者遇到复杂的文字,不愿意勉为其难去做意译,而是选择直译出来,把理解的责任转嫁给读者,即便有问题也是原文的问题、读者的问题,不是译者的问题。这也是不少译者偏爱直译胜过意译的理由,不过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意译做不到”,而是“译者的意译功力不够”;相反,诘屈聱牙而“忠实原文”的直译,并不是好的选择。

从“字面之外”的意思来考量,意译也有许多问题。因为对某些文字来说,文字的意义只是其价值的一部分,其形式或格式构成了不可分割的另一部分价值,如果我们只着眼于其表达的意思,翻译时也会有很多缺憾。上面谈到的“To carry coal to Newcastle”意译为“多此一举”,平时当然是没错的,但如果原文在歌词或诗句中有某种押韵的讲究,再翻译为“多此一举”就不合适了。更极端的例子是,如果我们在翻译《荷马史诗》时改换形式,用“大白话讲故事”的方式讲出来,原文的神韵就荡然无存,译文可算不合格了。

如果直译和意译都有不足,翻译时应该如何取舍呢?我的答案是,大部分时候应当以意译为主,直译和意译的结合程度由原文决定。如果原文的文字侧重传达信息,而较少“文字之外”的意思,就应当主要选择意译。常见的文稿,比如新闻报道、使用说明、技术书籍,都可以归为此类。只要译者的功力足够,确保能准确理解原文,剩下的就是用中文的自由表达,以确保读者能顺利理解为要务。如果原文的文字有较多“文字之外”的意思,其形式或格式本身具有某种意义,如果单纯意译,译文往往会大大偏离原文。

举个最近的例子,有外交官评价曝光美国国家安全局“棱镜”项目时说:I see the sun of Sunnylands disappearing into the snow of Snowden. 不得不承认外交官说话非常巧妙:Sunnylands就是不久前中美元首会晤的安纳伯格庄园,“阳光之地”当然会有阳光,Snowden名字中有snow,“雪”就从这里来。他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是“斯诺登事件给不久前中美元首会晤的积极成果打了折扣”,但是又说得很巧妙很隐晦,就是sun of Sunnylands和snow of Snowden,如果单纯意译出来,读者就体会不到原话的妙趣。

当然,还有些句子的直译意译区别并不大,这时候不必过分纠结。比如“The longest day must have an end”,直译是“最长的一天也有终结”,意译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两者都可取,并无绝对的高下。

Yur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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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rd-to-word translation,不是直译。确切的说是逐词翻译,也就是死译。与直译相比,它更强调按原有的形式来翻译,比如你举的‘我有一双鞋的例子’。

    对于你的结论,我也不太同意。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直译,不能直译时才采用意译。对于科学论文的翻译更是如此。虽然文学的文章意译会更常见,但我个人觉得文学文章的意译太过于主观性,有时候曲解掩盖了作者原本要表达的意思。

    比如《圣经》的翻译,虽然很晦涩,但几乎都是直译过来的。

    再举个例子,Adele 的《someone like you》,网上有人翻译成了文言文的古典唯美格式,但和英文版里要表达的屌丝女也有尊严的文风差异太大,反而失去了这首歌所要表达的思想。

    以上只是个人主观看法。:)对于文学文章,还是不要翻译的好。

    • “直译”的英文是literal translation,在英文Wiki百科里已经说明,”Literal translation, or word-to-word translation”,两者是等同的。至于“死译”,我不清楚具体如何定义。

      “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直译”,这是大家认同的规则,还是你自己的偏爱呢?信而不顺,还是顺而不信,这是长期争论的问题。我认为,翻译首先要求译者懂得原文。对科技文章来说,在懂得的基础上意译并没有坏处。对文学文章来说,“懂得”不仅包含原文的意思,还包括原文的韵味、美感,如果不懂得,不能把握,怎么翻译都不合适。

      《圣经》的翻译是特殊情况,当时的传教士只会写这样的中文而已,没有特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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