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009


笛卡儿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简单凝练,隐隐又有乐府的节奏,因此有许多人称颂。不过,称颂人未必都懂得它的真意。更合适的翻译恐怕是“我思,故我是”:我们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却未必都“是”自我,唯有经过思考(质疑),我才真正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自我
所以,每次念到这名句,我总想起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前石碑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换句话说,就是弄清“我是什么”、“我究竟是怎样的人”…… 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截然不同于自己的想象,实际上获得答案也绝非易事——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面对“follow my heart”徒然激动,却无动于衷了。借用笛卡儿的说法,要找到“我是”的真相,质疑(或者说反思)乃是不可或缺的步骤。

去年,我有幸翻译了温伯格的《技术领导之路》,由此开始触碰到“我是”的真谛。实话实说,开始我也只是把它当作“成功学”的教科书——这样的书,已经汗牛充栋了;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发现这本书不一样的地方:它并没有描绘一副美好的图景,让读者欣欣然向往;反倒是如实记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给出许多低调甚至是笨拙的措施。好罢,作为译者,我不妨亲身实践一把——即便将来恶评如潮,我也可以提早做心里准备。
于是,我照着温伯格的建议,每天花10分钟写日记,“想写什么就写什么,重要的是坚持,第一点要克服的障碍就是‘不想写’”。一年下来,记下了厚厚的一本:终于从信马由缰、恣意而为,到规律、精炼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持续的记述来感知和反思,加深对自己的认识;这有点像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来照镜子,于是慢慢能认清自己的形象。
一年来,我弄明白的问题有不少,比如下面三个:

  • 我以为自己爱好很多,却发现除去工作之外,自己并没有花时间在有些所谓的“爱好”上——所以,这其实不是我的“爱好”,如果要做,不妨以习惯来对抗
  • 我以为自己想要做许多事,却发现自己总是推说忙、没时间,于是迟迟不肯动手,或者进展缓慢——所以,我其实没那么“想要”去做,于是要么干脆放弃,要么说服自己下定决心,立刻动手;
  • 我以为自己总是能积极吸收各种新的知识,却发现自己时常沮丧,不得其门而入便不入,或者浅尝辄止,三分钟热度——所以,我其实还是比较贪恋现状,不过我现在知道了,进入全新而不够熟悉的领域,总会伴随巨大的挫折感,挺过去,才能登上新的高原;

做IT的人都知道,软件开发“没有银弹”,不可能一蹴而就;好的系统是“改出来的”,完美设计多半是空中楼阁。其实,这道理也适用于其它许多方面——日复一日的反思,才能逐渐认清“我是”的真相;对于“我是”,多认识一分,生活的迷惘和困惑就少一分,改变的难度也就小了一分。

《技术领导之路》本周付印,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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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一峰先生写了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决定,还是做决定。阮先生的意见是,语言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分——可以说“决定xx”,就不要说“做了xx的决定”;可以“观察一周”,就不要“进行一周的观察”——简单点说就是,语言以简洁为美。就我所知,外国有这样的故事:某家商店出售帽子,最开始的标牌是“本店出售帽子”,然后改为“出售帽子”,最后改为“帽子”才算满意。看来,各种语言大都是欣赏“言简意赅”的。

更有趣的是阮先生文章后面的评论以及其它转载处的回应,似乎原文中“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引起了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较真”或者“矫情”,语言只要能交流(表意),就足够了。看起来,两种说法发生了矛盾,“简洁为美”到底是不是”矫情“?我觉得,两个问题并不矛盾。

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这并没有错,但语言的目的并非“只是交流”,在“研究(分析)”和“交流(表意)”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地带:运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运用却有不同,运用得越好,读起来越自然,接受的难度也越低,受众越广泛。英国作家笛福曾说,优秀的作家能面对台下的五百人讲话——这五百人身份、地位、教育各不相同,但都能准确理解作家的意思。
那么,“运用的好”的语言,到底是简洁的好,还是繁复的好?依我看,一般来说,语言越简洁(而不是简单),运用水平也就越高。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吧: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很安静。

这条道路的修建,使我市的交通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这条道路的修建,大大改善了我市的交通。

发射武器!
开火!

因为下了大雨,使我们没有赶上火车。
我们因为大雨误了火车。

以上几个例子,两种说法都算不得错,表达的意思也完全相同,然而细读之下,还是有许多差别,我以为,第二种形式明显好于第一种形式,因为它简洁,更自然,念起来更舒服,使用这种形式能降低理解的难度,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所以,写作时适宜优先采用(即便说这是“矫情”,也是追求“雅俗共赏”的矫情,而不是“学究”式的矫情,我甚至以为,第一种说法相比之下更“矫情”)。
当然,这里要澄清三点:
首先,“适宜采用”针对自己写作所说的,所谓“聪明人就是多为其他人考虑的人”,写作时为读者考虑,采用“听起来更顺耳”形式的作者,自然是聪明的作者,但对于繁杂的形式,只要意义没有错,一般不必挞伐,毕竟,写作属于个人自由,文字本身也没有刚性的标准,所以,这种选择最好是“对己不对人”,用于提醒自己。
其次,在细节上多以这种标准要求自己,往往能有大的收获。通常的交流不会局限于一两个短句,我们阅读的总是一段一段的文字,如果放任这些“不算错”但又“不够顺耳”的形式,整篇文字的阅读难度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底不平的鞋子当然也能穿,只是走起来费劲,而且走的越远越难受)。仔细看看那些公认“流畅”的文字,似乎很少出现这些“不算错”但“不够顺耳”的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文在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哪段话更好读?

我和那些前辈也差不多,当我给别人建议时,实际上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是如此的落后于时尚,以至于连AIM也搞不明白,而不得不使用 email。
我和那些前辈差不多,给别人建议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我太落后了,连AIM都搞不明白,只好用email。

最后,有人说,这样“别扭”的形式,乃是受了英文的影响,我反对这种说法:假若此说成立,我们“受英文影响过多”,则说英文的时候,岂不是思维障碍、形式错误更少?但现实是,这样“洋化”的句子翻译成英文更加别扭,凸现“中国特色”——我手上有一本书《中式英语之鉴》,是美国女士John Pinkham写的,其中罗列了许多极为难看的“中式英语”,其中不少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恰恰是“洋味很浓”的中文,且举上面的一句话为例: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People kept the status of silence in the reading room.

可是真正的“老外”多半会说:

People kept quiet in the reading room.

写到这里,我也有点糊涂:“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的说法,文言里没有,白话里没有,英文里也没有,现在却不少见,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

我喜欢的专栏作家连岳曾说过一句话:与智者交流的坏处在于,你会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都白活了,而好处在于,你今后不必像之前那样白活。
对此我是深有体会也深信不疑的:即便你不能由此找到更好的活法,至少也能发现自己之前竟然在浪费生命,于是会开始寻找新的方式——这就是了不起的进步了。我总结与身边各位堪称“智者(聪明人)”的朋友交流的经验,发现这样的交流大概可以分为三重境界(虽然有标题党的嫌疑),草草列出来,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第一重境界:一鳞半爪
在这一重境界,最重要的就是“敢于承认错误”:我们时常会与人争论,而且大部分时候是“为争论而争论”,忽略了问题本身,在乎的并不是谁更“有道理”,谁的想法更高明,谁的看法更全面……如果能跳出囹圄来旁观,多半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可是,往往在这时候,心里已经明白高下,面子上还挂不住,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狡辩”,许多都是出于这种心理——其实,坦诚大方地承认错误,反而可以让自己内心更踏实,也更容易赢得其他人的好感。
如果能够平心静气地想明白自己的错误,并且大方承认,就进入了第一重境界。在这个阶段,你的收获是一鳞半爪的:对某个问题,你获得了更高明的认知,再次遇到它时,你可以“出动”更高明的结论。

第二重境界:由表及里

我喜欢的经济学者薛兆丰曾经讲过一个故事,某次他与老师辩论,这位老师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接下来的第一句话是竟然是“你最近看的什么书?”。薛兆丰说,他非常佩服这位老师。
这个故事我印象很深,以前是因为不懂:为什么要“佩服”这位老师呢?几年以后我明白了,印象也更加深刻:这位老师果然比常人高明:他完全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不仅仅在乎一两个论争上的高明结论,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对方观点背后的知识结构上——学会了高明的思维方法,掌握了更高明的视角,自然就能拥有一系列更高明的观点。有渔在手,何愁无鱼?

第三重境界:源头活水
读一本好书,可以收获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新的视角,因此能够提升(开拓)对许多问题的看法。然而,人的思想不可能只来自一本书,智者尤其如此。如果仅仅在乎一本书、两本书,可能还是没法缩小与智者的差异——有位我非常佩服的老师曾说:“我只读好书”!相比之下,能读到一两本好书,还远远不够。
那么,该怎么缩小差距呢(至少不要扩大差距吧)?我的经验是,不但要从他人那里获得具体的信息,还需要再进一层,了解他人获取信息的来源,以及他们对这些信息的甄别能力(也可以叫“品味”)。如果人家说自己“只读好书”,那么他用什么办法判断书的好坏;如果人家说自己“只做重要的事情”,那么他如何判断事情的重要程度……,掌握了这样的“元”能力,就不再纠缠于一两本好书,一两件重要的事情,即便面对根本不熟悉的问题/领域,也不会冤枉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当然,事情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搜索新知识的能力,判断甄别这些知识的能力,学习掌握起来,很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否则人人都是智者了),可是只要达到这一重境界,就如同找到了源泉,自然能收获汩汩而出的活水:于是乎,“只读好书”、“只做重要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了。

“三重境界”大致就是如此,比较粗陋,各重之间的界限(尤其是第二重和第三重)有时候可能并不明显。而且,一重重境界地实践起来,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有可能让人心生疑窦。但是我总觉得,无论身处什么状态、哪个阶段,都不可错失坐标感和方位感,换种说法就是:忙得不可开交不是错,忙得没有头绪才是错。

软件开发行业有句话叫“不要重新发明轮子”,可是现实生活中,“重复发明轮子”的现象却不罕见(Thomas Sowell 就说过:“每一代人的出生,都可以看作野蛮对文明的挑战,重要的事情在于及时教化他们”),原因大概可以分为两方面:见识太少,不知道有人已经发明了轮子;私心太重,不告诉人家自己发明了轮子。所以,如果有人愿意跟人分享自己的发明,又有人能够参与这种分享,“重复发明轮子”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了。所以,读到国际象棋大师维茨金的《学习的艺术》,是值得庆幸的事情。
“学习的艺术”原名the art of learning,art翻译成“艺术”虽然无可厚非,但我觉得澄清一下更好:根据Merriam-Webster的解释,art指通过经验、学习和观察获得的技能。维茨金的书要介绍和分享的,就是他关于学习“技艺”的感悟。书里讲得最多的,不是玄妙的技巧,而是学习的心态和习惯,就我的经验,如果能通读全书,再加以实践,学习的感觉会更加“明静”。下面谈谈我感受最深的两点。

软区域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完美的计划,按部就班或许可以完成,却免不了要遇到突发事件,扰乱心情,打乱安排,结果整个计划执行的一塌糊涂,外加大堆的抱怨。
对这类问题,维茨金讲了个印度的寓言故事:一个人想步行穿过大陆,但道路布满了荆棘,这时候他有两种选择:铺一条路,征服大自然,或者,准备一双草鞋。
仔细分析起来,第一条路是隐含地将成功建立在“世界惟我独尊”的前提之上,第二条路则是放低姿态,以自己的才智和意志来应对困难——举个读书的例子吧,大家都喜欢在安静的环境看书,如果遇到噪音,第一种办法就是命令噪声源不许发声,第二种办法更像培养自己在噪音下阅读的能力。
无可否认,我们在专注的时候,“本能”的反应就是进入“硬区域”——紧绷身体、集中精力、不容干扰,如同一段树枝,刚劲,但也枯脆,而努力培养“软区域”的目的,就是让我们不再枯脆,能够心平气和地柔韧对待(容纳、处理)一切意料之外的变数,学会将它们为我所用。
“软区域”之所以重要性,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在培养皿里生活,在真空中执行自己的计划,绝大多数人都没法做到“惟我独尊”,所以,依赖柔韧的“软区域”,反而可能在繁杂的世界中,“容纳”甚至“化用”干扰,向自己的目标前进——当然,培养“软区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长期的锻炼,甚至需要克服本能,不过,你能收获终身受用的本领。

整体理论和渐进理论

“我就是怎样的人”、“我就是合适/不合适做某事”,这样的话我们都不会陌生。小时候说这样的话,可以看成孩子的赌气,大人说这样的话,多半有些无奈,也可以认为是“自我认识更深刻”的结果。但是事实或许并非如此,发展心理学的领军人物 Carol Dweck 划分了智力的两种模式:整体理论和渐进理论。
整体理论认为,孩子在某方面做得好,乃是他“有天赋”,把成功归结为一中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能力水平,他们把综合智力与技能水平看成一个固定、无法继续演变的“整体”:“我就是怎样的人”,“我就是合适/不合适做某事”,可以看作整体理论的典型表现;
渐进理论,或者叫学习理论,则认为成就更多来自于长期的努力,信奉这种理论的人认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经过恒常的努力,循序渐进,新手也可能成为大师。
如果Dweck的研究只到这里为止,他肯定当不上“领军人物”了:Dweck继续研究,发现遭遇新的挑战,尤其是初步遭遇挫折时,习惯整体理论的孩子更容易焦躁不安、手足无措(或者说,在无从判断的未知领域面前,缺乏应对的能力),而习惯渐进理论的孩子,更容易用平和的心态对待挫折,找到原因,继续努力(凑巧的是,这里可以看到Dweck实验的另一面)。
总的来看,渐进理论是要优于总体理论的:即便我们不应忽视认识自我,“认识自我”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自我”本身也是不断变化的——一年前的自我,与当下的自我,将来的自我,必然不可能相同。因此,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来说,渐进理论都更适合认识自我,也才能得到更准确的,更具体的“我是怎样的人”、“我适合/不适合做某事”的判断;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所谓“学习是终身的事业”,不但知需要不停学习各种知识,学习的过程本身也是可以(而且应当)不断改进的。
所以,抛弃固定的判断、以渐进的眼光看待学习(不要说“我不会”、“我做不到”,而要说“我目前不会”、“我目前做不到”),能够更准确更深刻地认识自我,也能够不断提高自己学习的效率,也只有这样,学习才不是简单重复的单调劳动,也才能做到维茨金所说的:追求卓越的关键在于,要坚持充满活力、长期的学习过程,不再满足于原地踏步、自甘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