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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种高质量的社交

人是社会的动物,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交,社交有多种形式,流行的有社团、QQ群、博客、微博、播客等等。随着技术的发展,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社交形式。不过我认为,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写作——更准确来说,是面向公众的严肃写作——是适应未来潮流的,高质量的社交,理由列在下面。

首先,愿意写作的都是认真思考的人。

老话说“教学相长”,通常来说,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懂得一门知识,就看他能不能向其他人讲明白;看一个人是否读懂了一本书,就看他能不能把书的内容复述清楚。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懂了”,真正讲出来,写下来,才发现有太多地方不懂、不顺。讲述和写作的过程,就是反复咀嚼自己所理解的,并依照一定逻辑重新组织整理的过程。具体比较起来,写作又胜于讲述,因为写作面向的人群更广,“当场解释”的机会也更少。所以说,愿意写作的人通常都有认真思考的态度。而高质量的社交,离不开认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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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

大概五年前,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交流会越来越多地从同步(电话、QQ)转向异步(微博、微信、邮件),也会越来越多地趋向“实名”(不一定用真名,但会用一个账号把网络上各处的发言、信誉关联积累起来)。综合这两种趋向,我觉得写作——更准确来说,是面向公众的严肃写作——应当是适合未来潮流的社交方式,因为写作天然就是异步的交流,而且每篇文章的作者又是非常确定的。经过这些年的尝试,我还可以肯定地说,写作是一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下面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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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行好事

我永远都会记得第一次完成书籍翻译的时刻。那是十年前,托郭玉闪帮忙,我借住在五道口华清嘉园阳光宪道的办公地点,有大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楼下的十三号线车站。往常我在十一点左右必然会休息,但那天晚上,我已经知道自己就要完成自己负责那部分(十多万字)的翻译了,所以内心一直在说“快了,就快了”。等到全部完成,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按说,应该是疲惫不堪了,奇怪的是,那天毫无一点倦意,反而觉得浑身轻松,在四下静寂的黑夜里,想大喊无疑是不现实的,所以只能走来走去,看到天一点点亮起来,城府路上人来人往,上班的人流穿梭,感慨万分。如此,直到早上十点多,才想起找地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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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写作

在《写对比写漂亮更重要》里,我提到写作应该重视规范性的内容。只有如此,写作的整体水平才能提高,写作才不是被少数人垄断的专利——长期以来,我们正是太强调“天赋”的部分,忽视了规范性的训练,把写作变成了“文科人士”的特权。要知道,许多文科人士更擅长的是把文章写漂亮,而不是写对,所以作品经常经不起推敲。依我所见,“漂亮”而不“对”的文章,除去规范性的了解和训练不足,还有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逻辑的问题。简单说,逻辑乃思维正确之方法。不尊重逻辑的写作,再漂亮也空乏无力。

最近我读到一篇文章《为何我写不出何伟那样的作品》,作者说“身为文字工作者,能写出何伟那样的作品,这辈子就对自己有所交待了”。接着历数自己登出的几篇小文章,都是匆匆而就,主要是没有时间去做,没有时间的原因在于报酬太低。继而又描述何伟有的条件多么好,报酬多么丰厚,并详细计算对比。最后总结说,好作品要么财主埋单,要么读者埋单,要么作者埋单。

从文章本身看,文字确实流畅,态度也算诚恳。但细细推敲就会发现,整篇文章的逻辑有很大问题。何伟在《江城》的序言里开篇就说,写作《江城》花了四个月,既没有合约,也没有截稿日期。实际上何伟也不是抱着写作赚钱的态度去涪陵的,《江城》是根据他的日记写成,是因为先有好奇心、有生活态度,然后才有《江城》。如果像作者所说的那样,因为没有足够报酬所以没办法去“呆上三五年”然后写一本书,那么作者将自己这三五年的生活写成另一本《江城》,是否可能呢?更重要的是,即便写作报酬的提高可以促进更多的人投身写作,提升写作的整体水平,也与“我为什么写不出何伟那样的作品”毫无关系——前者是关于整体趋势的判断,后者是关于两个个体的疑问,逻辑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即便文字还不错,糟糕的逻辑完全可以“一丑遮百俊”,把全文拉开“优秀写作”的边。

除了逻辑的问题,作者的知识结构也是造成文章光“漂亮”而不“对”的重要原因。如果把逻辑比作建筑的学问,那么知识就是选址划地的学问,选址划地不当,建筑休得再好也是白搭。安替曾说国内很多作者“细节有逻辑,整体无常识”,我是非常赞成的。

我见过一篇详细论述中国传统文化断裂的文章。在作者看来,文化断链的原因就在于文字改革,或者更具体说,简化汉字。作者列举很多理由说明繁体字和传统文化有多么紧密的关系,正是因为简化汉字割断了这些联系,所以才有文化的断裂——因为“文字是文化的命脉”啊。这位作者的文字功夫很好,文章做得相当漂亮,但是这可以算是一篇“好文章”吗?不算,因为它“不对”。

实际上,对近代历史有一定了解的人都会知道。经历过大规模文字改革的国家不只中国,上世纪40年代,越南、日本、韩国为了凸显“文化独立性”,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文字改革,废除了大量的传统汉字。如果文字真的是文化的命脉,那么越南、日本、韩国是否也经历了传统文化的断裂呢?如果没有,到底是因为文字并不是文化的命脉,还是这些国家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这些问题没说清楚,整篇文章写得再漂亮,反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让不熟悉这些历史的读者也产生错误印象。

顺便说一句,不少专栏写手崭露头角时让人啧啧称奇,过了一段时间则光彩黯淡、日渐平庸,知识不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好的写作必然要以充分的知识储备为依托,如果不能及时补充足够多、足够高质量的知识,再好的作者也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

最后,价值观也非常重要。有些作者知识非常丰富,写作的逻辑也很强,但写出的文章读起来并不舒服,或者只能满足少部分粉丝的胃口,得不到大家的认同。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这里说的“价值观”并不是对个别观点的对错,而是对现代文明普世价值的认同,比如文明表达、不取笑他人的生理缺陷、同情弱者等等。遗憾的是,如今还有很多作者甚至是知名的作者,写文章时追求“意气风发”,喜欢“好勇斗狠”,即便自己有道理,写文章还是要依赖粗鄙的言辞、侮辱的比喻等等才“过瘾”。这样的文章或许看起来确实“过瘾”,能快意一时,但我们仔细想想好的文字,基本没有哪一篇包含粗鄙的言辞、侮辱的比喻的。这样的文字哪怕能名噪一时,时间长了必然会遭到众人的鄙夷。

在我看来,要想改善当前的糟糕的写作状况,单纯依靠文科人士是不行的。一方面因为他们不少人太过看重写作中“漂亮”的方面而忽略了规范的方面;另一方面也因为国内教育状况导致文科人士在逻辑、知识结构、价值观方面有所欠缺。反倒是不少理工科出身的人,逻辑健全,知识结构完整,价值观健康,加之有意识地锻炼表达,写出了相当不错的文章。但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为了挑起文理科之争,只是想说明,写作本来不是难事,甚至毫不稀奇,写作是有一定规范的,任何人都可以锻炼培养的能力。

写对比写漂亮更重要

谈到写作,大家都公认“文笔”很重要。写出好文章,离不开好的文笔。大家也认为,文笔是种天赋。如果自觉没有这种天赋,也就和写作没什么机缘了。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上学时每次老师夸奖“文笔好”的同学,我都很羡慕,也惋惜自己沾不上写作的边。然而这些年来根据自己写作、学习的经验和思考,我逐渐发现,文笔对写作确实很重要,但好文章要求的“文笔”,却不等于天赋的“文笔”。

按照传统的理解,“文笔”侧重于对文字、语词自身的优美的感知和运用能力。从小到大我们受到的语文教育中,“好的文笔”大概就是气势的排比、形象的比喻、优美的搭配……,总而言之,就是能让文章“漂亮”起来的手段。所以很多老师会鼓励学生用一个小本子记录“好词好句”,写作文的时候才有资料可用,才能体现好的“文笔”。好的段落之所以被挑出来,也是让大家学习这种“文笔”。目前许多中文写手所擅长的,也正是这个方面,甚至可以说“语感超强”,阅读他们的作品,常常可以被层出不穷的好词好句弄到眼花缭乱。这样漂亮的“文笔”可以通过积累背诵得到,但非原创的“文笔”常常不够新鲜、生动,好的“文笔”多是灵光闪现、语感爆发的结果。大家认为文笔离不开天赋,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们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写作是将作者所想的内容表达出来的过程,所以“文笔”就是将这些内容具象为文字的本事,其实并不稀奇。传统上说的天赋的“文笔”(词句优美),其实不等于文笔的全部——好词好句或许能解决“漂亮”的方面,但表达不是只有“美”的部分,还包括“对”的部分,即规范性的成分。

写作的历史悠久,经过历代作者的贡献和积累,已经形成了相当多的规范性知识。如词语是否准确,句意是否流畅,段落衔接是否自然等等。它们好像刚性的骨架,深埋在文字里,虽然没有“天赋文笔”的美丽光环,却深深影响着作者意思的传达和读者的阅读情绪,保证整篇文字不会误入歧途,不会成为畸形。如果忽略了对这些规范性知识的学习和训练,写作时很难单纯依靠优美的文字“一俊遮百丑”。道理很简单——词句再优美,缺乏了“对”的基础,都不算“好”的写作。

不幸的是,我们总是强调文笔中的天赋部分,太看重“优美”,而忽略了“对”的部分。基础语文教育中很少认真讲到准确用词、严格造句、段落衔接方面的内容,更不要说专门的训练了。在成人写作的世界里,又缺乏足够有分量的批评,即便有 这种文笔方面的建议或讨论,也会被视为“吹毛求疵”、“不上正板”,显得“不入流”。所以即便已经成名的写手,也不愿意时间来锻炼和改善,因为这“不是问题”。结果,天赋的“文笔”再好,华美的盖头之下,总是可见糟糕的质料、粗糙的针线。不少所谓“文笔不错”的文章,读过之后只能留下几缕空洞的感觉,完全经不起推敲。

在词语的准确方面,不少知名写手也常犯错误,用“甚嚣尘上”描述好消息的传播,用“狼奔豕突”形容车流的繁华(用成语没错,但要用对,即便作者不理解原成语的意思,基本的“语感”也应该足够判断出“嚣”、“狼”、“突”不是褒义);在句意流畅方面,我随手摘录一段:“老白带着我在山林里行走,天色阴暗,草木茂盛,几下就晕头转向了,简直跟不上他的步伐”,因为主语错位,读者要想想才能明白,“晕头转向”的不是“老白”而是“我”,所以应该改为“我跟着老白在山林里行走……”。段落衔接的问题也相当常见,许多作品里都可以读到“石头里蹦出来”的生硬段落,或者毫无征兆的转折表述。限于篇幅,我在这里无法摘录,但我相信仔细阅读的人对这种现象不会陌生。

作为反面的例子,不妨看看美国文学的情况。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迅速增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普遍开展了创意写作的课程,让更多普通人学会了写作,提高了大众的写作水平。翻阅美国创意写作的教材就会发现,它们强调的是“写作是一种工作而不是天赋”,要想写好,应当如此这般遵照规范进行,甚至详细到哪个场合用多少什么性质的词语才合适,都有讲解。写出《浪潮之颠》的吴军先生,也要特别感谢美国的导师对他写作的专门训练——如果“文笔”仅仅与天赋有关,那么遇到有文笔天赋的理科教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遇见这样的教授就开了文笔“天眼”的更加不可能。但大家都认为《浪潮之颠》的文笔不错,可见依照规范训练的重要性。有意思的是,中文写作里常见的用词错误、句意混淆之类问题,同等水平的英文作品里确实较少出现,这或许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印证写作规范和训练的重要性。

在我看来,对写作水平不满意,而强调“文笔优美”,实在是缘木求鱼。对当前的广大作者来说,写对比写好更重要。如果大部分文章都能遵循写作的规范,都能够写“对”,哪怕词句不那么漂亮,也已经是广大读者的福音了。

《正则指引》目录

几经周折,《正则指引》终于要截稿了,将目录列在这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留言申请试读感兴趣的部分(试读条件:申请试读的读者必须有自己的blog,每人最多试读2章(附录分3章),且须在试读一周内提供试读报告)。

第一部分

第1章 字符组

1.1 普通字符组
1.2 关于Python的基础知识
1.3 普通字符组(续)
1.4 元字符与转义
1.5 排除型字符组
1.6 字符组简记法
1.7 字符组运算
1.8 POSIX字符组

第2章 量词

2.1 一般形式
2.2 常用量词
2.3 数据提取
2.4 点号
2.5 滥用点号的问题
2.6 忽略优先量词
2.7 转义

第3章 括号

3.1 分组
3.2 多选结构
3.3 引用分组
3.4 非捕获分组
3.5 补充

第4章 断言

4.1 单词边界
4.2 行起始/结束位置
4.3 环视
4.4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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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还是“进行写作”?

阮一峰先生写了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决定,还是做决定。阮先生的意见是,语言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分——可以说“决定xx”,就不要说“做了xx的决定”;可以“观察一周”,就不要“进行一周的观察”——简单点说就是,语言以简洁为美。就我所知,外国有这样的故事:某家商店出售帽子,最开始的标牌是“本店出售帽子”,然后改为“出售帽子”,最后改为“帽子”才算满意。看来,各种语言大都是欣赏“言简意赅”的。

更有趣的是阮先生文章后面的评论以及其它转载处的回应,似乎原文中“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引起了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较真”或者“矫情”,语言只要能交流(表意),就足够了。看起来,两种说法发生了矛盾,“简洁为美”到底是不是”矫情“?我觉得,两个问题并不矛盾。

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这并没有错,但语言的目的并非“只是交流”,在“研究(分析)”和“交流(表意)”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地带:运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运用却有不同,运用得越好,读起来越自然,接受的难度也越低,受众越广泛。英国作家笛福曾说,优秀的作家能面对台下的五百人讲话——这五百人身份、地位、教育各不相同,但都能准确理解作家的意思。
那么,“运用的好”的语言,到底是简洁的好,还是繁复的好?依我看,一般来说,语言越简洁(而不是简单),运用水平也就越高。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吧: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很安静。

这条道路的修建,使我市的交通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这条道路的修建,大大改善了我市的交通。

发射武器!
开火!

因为下了大雨,使我们没有赶上火车。
我们因为大雨误了火车。

以上几个例子,两种说法都算不得错,表达的意思也完全相同,然而细读之下,还是有许多差别,我以为,第二种形式明显好于第一种形式,因为它简洁,更自然,念起来更舒服,使用这种形式能降低理解的难度,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所以,写作时适宜优先采用(即便说这是“矫情”,也是追求“雅俗共赏”的矫情,而不是“学究”式的矫情,我甚至以为,第一种说法相比之下更“矫情”)。
当然,这里要澄清三点:
首先,“适宜采用”针对自己写作所说的,所谓“聪明人就是多为其他人考虑的人”,写作时为读者考虑,采用“听起来更顺耳”形式的作者,自然是聪明的作者,但对于繁杂的形式,只要意义没有错,一般不必挞伐,毕竟,写作属于个人自由,文字本身也没有刚性的标准,所以,这种选择最好是“对己不对人”,用于提醒自己。
其次,在细节上多以这种标准要求自己,往往能有大的收获。通常的交流不会局限于一两个短句,我们阅读的总是一段一段的文字,如果放任这些“不算错”但又“不够顺耳”的形式,整篇文字的阅读难度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底不平的鞋子当然也能穿,只是走起来费劲,而且走的越远越难受)。仔细看看那些公认“流畅”的文字,似乎很少出现这些“不算错”但“不够顺耳”的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文在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哪段话更好读?

我和那些前辈也差不多,当我给别人建议时,实际上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是如此的落后于时尚,以至于连AIM也搞不明白,而不得不使用 email。
我和那些前辈差不多,给别人建议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我太落后了,连AIM都搞不明白,只好用email。

最后,有人说,这样“别扭”的形式,乃是受了英文的影响,我反对这种说法:假若此说成立,我们“受英文影响过多”,则说英文的时候,岂不是思维障碍、形式错误更少?但现实是,这样“洋化”的句子翻译成英文更加别扭,凸现“中国特色”——我手上有一本书《中式英语之鉴》,是美国女士John Pinkham写的,其中罗列了许多极为难看的“中式英语”,其中不少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恰恰是“洋味很浓”的中文,且举上面的一句话为例: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People kept the status of silence in the reading room.

可是真正的“老外”多半会说:

People kept quiet in the reading room.

写到这里,我也有点糊涂:“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的说法,文言里没有,白话里没有,英文里也没有,现在却不少见,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