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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Gmail的故事:Founders at Work节译【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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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s at Work, Chapter 12

Yurii 翻译

Livingston: 那时候Google一门心思关注搜索,你有没有担心过自己的项目被抛弃?

Buchheit:一直都是。我还得说,现在看来Gmail很不错,但我们开发是很早时候的事了。Gmail是第一个真正偏离单纯“web搜索”的产品。Groups其实也依赖搜索——只不过它搜索新闻组里公开的帖子。

Livingston:Gmail还必须要邀请才能加入吗?

Buchheit:不用,你可以用手机申请。

Livingston:也可以通过Blogger,对吗?

Buchheit:我们已经向许多不同的方面开放了。大学生可以申请,我们希望开放给学生。

Livingston:为什么要邀请加入,这背后是怎么想的?

Buchheit:理由有好几个。我又得说一遍,邮件的问题很麻烦,不只是在数据规模那些方面。有个问题很重要,那就是,我不希望数据有任何损失,因为没人愿意弄丢邮件。如果web搜索出了问题,你可以退回去,重抓一遍网页,但是邮件不同,一旦丢了就不可挽回。
我非常关心系统的稳定性。策略之一就是控制用户的规模,这样就不会超出限制。你必须时刻确保当前用户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同样,这做法也约束了某些滥用email的行为,举例来说,这样发垃圾邮件的人就很难获得1000万个帐户——那样的后果很糟糕。

Livingston:你从Google学到了什么?你有导师(mentor)吗?

Buchheit:没到Google的时候,我对大型系统一无所知。所以我看了Google各部分的程序,问自己,这个适合我们吗?我们能重用那个技术吗?因为它们都是成功解决某些问题的模型了。这也是挑战的一部分,我们得判断,什么时候能从Google的其他地方复制,什么时候得说:我们的问题与他们的不同,我们得做不一样的事情。
我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搞明白这个。你不希望忽视这些经验,那样做太傻了,但是同时,你有可能要解决不一样的问题。譬如更新:我们需要实时更新。而搜索的话,可以有一些延迟。如果是文档,几分钟内不能更新并不是大问题。所以在系统设计级别,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尽管我这样说起来,区别好像并不大。

Livingston:看起来,在大公司内部创业的优点之一在于,你能够使用它的所有资源。再说说其他有价值的事情吧。

Buchheit:我觉得人员是最大的资源。这里都是些聪明人,所以你只要去跟他们聊聊,然后问:这事情要怎么办?然后就会有头脑风暴,找出解决方案。不管对方是不是工程师,你都可以直接跟他们聊。Larry和Sergey也非常聪明。
昨天,我听到有人说:这些家伙现在觉得自己聪明,其实不过是运气好。可是,这些人确实是聪明,而且很有主意。有时候大家觉得他们只是走了好运,但是什么事情都包含运气的成分,可是只有运气是不够的。要把事情做成,可不能单单靠运气。
所以在这些人和这些系统里头,包含了很多很棒的资源。我们有机器——我们不需要自己去组装那些机器——有这样的基础,感觉非常好。
存储是个非常麻烦的问题。它还没有彻底解决。确实,可以直接应用网络附加存储(NAS),但是它们很贵,而且有其它问题。这时候你只能按照我们使用PC的办法,但是技术上这很有挑战性——把不可靠的机器组合起来,拼成大的、可靠的存储系统。我们很接近这个目标了,但是创业者基本没可能直接使用它,至少不能免费使用。

Livingston:当时Google里面有别人也在开发email程序吗?

Buchheit:没有。可能别处也有其他人在做同样的事情,但我不知道。

Livingston:你得过Google的创始人奖(Founders Award)吗?

Buchheit:没有,我们做的大多数工作在这个奖设立之前,但是不管得奖与否,事情总算是做成了。

Livingston:现在回头看这整个过程,你觉得最意外的是什么?差不多有两年时间吧?

Buchheit:这得看从哪说起,不过确实花了两年。我觉得,大多数系统问题都比我们开始设想的要困难点。我一直在监视数据更新的及时程度。因为要保持很低的延迟,这问题来自各个层面。如果有一台机器死掉了,你会怎么办?对任何异常,你都必须能够迅速反应,这很有挑战性。
让我惊奇的是,我们的工作受肯定的程度。我们曾经非常担忧某些特性。比如完全用JavaScript来做所有事情——其实公司有很多人对此没有把握,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用户喜欢这样。结果比我们期望的还要好。我们非常担忧,有那么多浏览器,它们都有插件,有些插件会导致问题。结果确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好。

Livingston:之前,你说,这东西确实“做成了”。许多人冒着风险来创业,就是为了潜在的奖励,为了物质回报。你是否获得了奖励之类的东西?

Buchheit:Google内部有许多奖励,我不知道平均水平是什么,但是一般奖励就非常可观——要比其它公司多得多。我个人来说,在Google呆得够久了,所以我只看中一个奖项,不错吧?也是因为如此,对新人来说Founders Grants要重要得多,因为新员工没法以很低的价格拿到股份。所以创始人奖之类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对新员工很重要。

Livingston:你在Google的员工编号是多少?

Buchheit: 23.

Livingston:你怎么去的Google?

Buchheit:之前我在Intel上班,也在这片地方,有些烦了,就找更有意思的东西,我给Google邮件发送了简历,说来也巧,第一次发送简历失败了,因为他们的邮件服务器死掉了。第二天我又发,这次成功了,他们给我打了电话。我就去Google工作了。
后来的结果很不错,但我并不是一见到这家公司就说,“哇,它一定会成功的”。我只是觉得这样有意思。看来有些很聪明的家伙,跟他们一块会很有意思——这比上一份工作好玩多了。

Livingston:你在Google做的项目这么成功,有什么奖励吗?

Buchheit:我搞不清楚,公司不是只分配一次股权,他们后来一直在给新来的人分配股权。所以我不知道,如果我没去做Gmail,会有多少收入。

Livingston:我听说那个“不作恶”的原则是你提出来的,说说它的来历?

Buchheit:我想大概是2000年早期,有个会议决定公司的价值。他们请了很多已经在Google工作了一段时间的人。我刚刚从Intel过来,我觉得“重视集体”之类有点可笑。我坐在那里,想要提出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完全不同于常见的“努力追求卓越”这类陈词滥调。我也想让它一提出来,就很难抹掉。
所以我忽然想到“不作恶”,就是这么好玩。这也是一种讽刺的姿态,因为那时候我们觉得,许多其他公司,尤其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在某种程度上欺诈用户。他们玩些花样,出卖搜索结果——我们觉得这做法是有问题的,因为用户不知道这些是广告。

Livingston:用户不知道吗?

Buchheit:这些公司把正常搜索结果和广告混杂在一起,用户就觉得广告也是搜索结果。这就好像假新闻之类。在报纸上,通常大家都能够分辨,哪些是广告哪些不是。但是那个时候,搜索引擎在卖广告,而且把广告塞进搜索结果里,所以我们是不屑与之为伍的,我们再三声明自己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做过。
当时就是这些灵感,我也觉得着个口号很容易记住。不过真正的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人们对任何不同的东西都有点不适应,所以在会上,主会者一致在尝试把“不作恶”埋到列表的最下面。但是我和另一个家伙,Amit Patel,一直在努力迫使他们把它提上去。因为我们阻止它跌出列表,所以进入了最终决定,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Amit开始在大楼的各个地方,在每一块白板上写下这句话。所有人都清楚的价值就只有这一条,对吧?这可不是那种常见的没意义的集体口号和陈词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