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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文笔算什么


文笔究竟算什么?众说纷纭。照我的看法,文笔乃是一门技艺,将作者要描述的图景、要表达的意图,传递给读者。文笔(广义地说,还包括形式)与作品的意蕴,构成了文学作品的双重审美。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二者可以互补:有些作品,文笔平凡而意蕴非凡,当然不容否认(譬如奥威尔,学界对他的笔法就有很多争议,但大家一致认为《1984》是伟大的作品);而意蕴平凡文笔优美的文章,也不乏传世之作(可以参考冯友兰先生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碑文》)。

文笔有无高下之分?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否则,精心雕琢文章就是徒劳。看过这方面书籍的朋友就会知道,纵是唐宋八大家的作品,后世也不乏指摘。我以为,这些指摘,相当部分是很有道理的,这说明文笔的“高下”是能够评价的,而且反映出人类对“文笔”本身的追求和探索。

郭沫若、老舍、巴金、茅盾的作品,稍微读过一些,他们固然是处在开白话文之先气的时代,然而不容否认的是,这开先气的众人间,文笔仍有高下之分。这四位一路捧到(不容否定的)“大师”级别,则与他们同时代的许多人,或许该被捧为“超大师”?

关于此事,网上争论不少,但争到点子上的,似乎不多——韩、陈两位何等聪明,点到为止,并无深入讨论、上纲上线,分寸把握相当到位;况且这本来也不是学术研究,没必要连篇累牍;上纲上线,只会乱了自己阵脚,滑天下之大稽,我倒是很有兴趣推荐刘晓波先生的文章,他可是80年代享誉国内的文学理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