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呓语


一直以来,我都有个信念,而且越来越深刻:每个人都期望成功。这里说的“成功”,不是“成功学”的那种成功,“期望成功”指的是,能享受事情真正办好之后的愉悦。照罗素的说法,所谓信念,就是不需要逻辑证明的观点。是的,我相信“每个人都期望成功”。
然而这世界上的事情太多太难,从选定事情,到动脑筋,到坚持努力,最后真正做成,每一个环节,都充满考验,都布满陷阱。
于是许多人倒下了,有人面对“复杂的现实”不知所措,有人熬不过漫长的考验,有人每一步都走得很稳,无奈运气不佳,等待他的仍是失败。
于是大家都期望能遇到武功秘籍,借由这条明确的捷径,由此炼成绝世武功。它的潜台词往往是:既然这本秘籍还没出现,现在还是别白费工夫走弯路了
不幸的是,这样的捷径,现实中不存在(既然秘籍不会出现,现在还是别白费功夫瞎指望了,行动起来吧:))。
我曾谈过“稀释”,我们费力学习积累,却只有一点点进步。努力被稀释,这令人沮丧的现象,乃是一种自然的现象:为表现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那么,你眼里有“一桶水”的人,背后必有一口深井,这口深井,只能是经年挖掘的结果。

然而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各种教诲翻来覆去,无非是些陈旧的“大道理”——“那样的东西,谁不知道?”言外之意是,“还是来点新鲜、有用的干货吧。”
但也要记得Thomas Sowell的话:

每一代人的出生,其实都相当于野蛮对文明的侵略,我们必须尽快教化他们,否则就太迟了。

我猜想,他说的“教化”,不但包括各种“大道理”,也包括“关于大道理的可悲现状”:不存在捷径,不可能速成,纵是一点一滴、长久积累,仍然难逃被稀释的命运——相信这个可悲的事实吧,这样你才能睁大眼睛,看清世界的模样,这样,你才能相信“大道理”,真正把它落实到一言一行中去,这个时候,道理还是原来的道理,只是已经揭掉了“道理”的标签。
而且,就我的经验来说,唯有日复一日地践行这些“大道理”,才能真正收获有价值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这样才能真正去掉心中对“大道理”的排斥,才能放下身段,耐着性子,践行更多的“大道理”。
我们没有Sowell,所以我们只能(也应该)在太迟之间,教化自己。

Becoming Technical Leader: An organic problem-solving approach,温伯格的书,之前清华大学出版过中文版(《成为技术领导者:解决问题的有机方法》,我译为“技术领导之路:全面解决问题的途径”)。9月份博文视点邀我翻译,出中英文对照版。明知道是苦差事,但禁不住诱惑,苦译若干晨昏,到今天有把握说,新年之前,可以交出翻译稿了(质量如何,还请读者到时评判)。

翻译这本书,最大的体会是,自己长久以来的积累和总结,稍微派上了点用场:口语、书面语各有什么特点,诗应该怎么译,平常句子应该怎么译,各种常见结构要如何处理……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另一方面,以前摸索出的,最适合自己的翻译长篇文本的办法,这次证明是确实有效的,而且自觉做事的耐心和条理也好了不少。这些,都可以算是我长久以来照“大道理”锻炼的一点小小收获吧。

针对《惯性生活》,有人说,我的问题不是这样的,我的问题在于:爱好太多,顾此失彼。
的确,没什么爱好,容易撞见虚无;爱好太多,过得也不如意。那么,该怎么办呢?

还是从摄影的故事说起吧。
熟悉摄影的人都知道,摄影是“做减法”:一眼望去,世界没有疆界,而取景器却是有界限的,透过它,你只能看到一小片画面,也只能给照片的观众,展现这一小片画面。能从纷繁的世界中,攫取出最有味道的一小片画面,就是摄影的功力所在。
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无论镜头前的世界有多美,拍出的照片却总是太过平淡,完全丧失了美的冲击力。问题的原因,就在于减法没有做好——或许是不能找到最美的一部分,或许是不愿意“忍痛割爱”,无论哪种原因,结果是相同的。

对待兴趣的道理,也是如此。须知道,爱好可以无限多,人的时间、精力却是有限的。这乃是一个客观事实,无法改变的前提。取景器无法囊括整个世界,所以摄影必须“做好减法”。同样的道理,对于爱好,逻辑的结论就是:我们不能兼顾所有的爱好,对于爱好,必须权衡、取舍,同样需要“做减法”。景取得不好,会给人感觉平淡、别扭;爱好的“减法”做的不好,惋惜、愁苦也就不可避免。

有人要问,该如何减呢?“我觉得自己所有的爱好都很强烈,不应该也没法分出轻重的。”
我想,爱好本身,当然是有轻重的:仔细想想就能感觉到,兴趣总是有大有小,存在差别的,所谓“不能分轻重”,只不过是无法觉察而已。不过,纵使没法察觉,减法仍然是能够做的。
具体的做法就是,把看问题的视角倒过来:纵使各种爱好不能区分轻重,我们细细想想,还是能知道,每种爱好都有最合适做的情景:天气好,适合郊游;光线好,适合拍照;精神好,适合锻炼;四下安静,适合读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根据当前的情势,选择最合适的爱好,这样的“加法”,做起来总不困难吧。

“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放弃了不少的爱好呢,多可惜呀!”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我们不能兼顾自己的所有爱好”;其次,如果你做好了上面说的加法,面对这些惋惜,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自己:没错,我放弃了一些爱好,但是,这些时间和精力,我都用在最合适,最值得的爱好上了!
这样的回答,虽然称不上完美,至少无可抱憾。

古话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是相当奥妙的道理。对于爱好,我们不妨说,权衡之妙,存乎一心。

按:许久没更新,有些生疏。周三去录节目炳叔说,最近几篇写的太长了。细看之下确实如此,所以把最新的一篇改头换面,重发一遍。

朋友天资聪颖,成绩优异,现在美国攻读第二个Ph.D,是他人艳羡的佼佼者。不过,私下里,他说过这么一件事:
这位老兄从小忙于学习,经常用功到很晚,然后匆匆歇息——万籁俱静,倦意绵绵,这时候刷牙再睡觉,简直成了一大难题,而他也就屡屡败下阵来,给自己找个理由,径自睡去。直到大学念完,仍然没有养成睡前刷牙的习惯。终于有一天痛下决心,每天临睡,哪怕再困再累,也要督促自己一定要刷牙。如此坚持了数月,无意间发现,刷牙已经成了习惯,也就是每天必做的事情,不刷牙,就会觉得别扭,“刷不刷牙”的挣扎,一去不复返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第一,习惯是养成的,从“习惯不刷牙”到“习惯刷牙”,前后几个月的时间而已;第二,习惯一旦形成,就生出一种惯性,拥有巨大的力量,你完全可以不必思考再行事——纵有挣扎,也是为“打破惯性”的挣扎,依照惯性生活,是不需要理由的。

最近有好几个朋友抱怨,生活无聊:公司压力不大,似乎无所事事,下班又觉一身疲惫,加上自己本没有太多兴趣爱好,空虚从四面八方蔓延过来,颇为苦恼。
我想,这也可算“惯性”的表现之一:或许习惯之前紧张的工作,或许习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生活……总之,环境一变,之前的习惯不再适用,惯性带来的,就是苦恼——无聊、空虚、寂寞,都是它的形式。
当然,惯性也分很多种。我非常喜欢的专栏作家连岳,在一次访谈中说过,“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求知欲的下降”。我相信,以“保持求知欲”为生活惯性的人,根本不用想“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今天没多了解一点新知识,多学习一点新东西,就会觉得别扭。“写不坏的连岳”,应当是这样造就的吧。
因此,如果让我来回答,如何摆脱空虚、无聊,我没法给出完满的哲学答案,也没法描绘美好的图景,我只能建议,培养生活的惯性——正如再困也要刷牙一样;再累,习惯做的事情,还是得做——然后,这些感觉自会离你而去。

生活由许多细节构筑而成,我们不可能在每个细节上思考、挣扎,往往只能依靠潜意识完成(我们管这个叫“顺其自然”)。所谓生活轨迹,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些惯性的复合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翻译,好的参考书,必不可少。除了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翻译理论与实务》丛书(尤其推荐思果和余光中写的那几本),还有一本书不得不提,就是钱歌川先生的《翻译的技巧》。

这本书,我是在旧书市上偶然发现的,小32开本,厚厚的,封面上只有三行字:翻译的技巧,钱歌川著,开明书店。顺手翻了翻,觉得很不错:既有高屋建瓴的论述,又有细致入微的指导,而且花了很大篇幅讲解英文中的各种常见搭配该如何翻译,完全可以做案边常备的工具书,决意买下。当时,我也不知道钱歌川是谁,但序言末“歌川识于南洋”几个字流露出的气势,就说明此人定不寻常,书贩也极力推荐说“这可是钱歌川的,钱歌川啊”,立刻就买下了。日后了解钱先生,发现果非等闲。

钱歌川(1903-1990)原名慕祖,自号苦瓜散人,又号次逖,笔名歌川、味橄、秦戈船。著名散文家、翻译家、语言学家、文学家。湖南湘潭人。1990年病逝于纽约。
长沙明德中学肄业,曾任明德等中学教师。1920年赴日留学。1929年放弃教师工作,赴上海,进入中华书局任文艺编辑,并于1933年参与主编《新中华》杂志。1936年入英国伦敦大学研究英美语言文学,1939年回国后任武汉、东吴等大学教授。曾与鲁迅、茅盾、田汉、邹韬奋、郭沫若、郁达夫等文化名人交往,参与文化运动。
40年代初,任武汉大学以及沪江、学分制江、东吴联合大学教授。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国驻日本代表团主任秘书,台湾大学文学院长,台湾成功大学、陆军官校、海军官校教授。1964年,应聘新加坡,在义安学院、新加坡大学、南洋大学执教。
70岁退休,侨居美国纽约,专事著述。中美建交后,多次率儿孙回国观光。1986年捐赠湖南大学8000元美金作奖学基金,并应聘为该校名誉教授。

回来谈《翻译的技巧》,在这本书中,钱先生精心编制了许多练习,并辅有答案,持之以恒地做下来,可收宏效——否则,我不会注意到“He lived a simple life”、“I grant it my honor to …”这样的形式更地道,也绝不可能把“早起三朝当一日”翻译为To get up early three times earns you one day’s life(顺便说一句,《功夫熊猫》的某个字幕,把Noodles don’t noodles(大概如此)翻译为“做面条,不做面条”,真该拉出去打屁股)。

对翻译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这本书,虽然它很罕见——商务印书馆1980年出版过,不过现在很难找,也有些学校、单位曾私下印刷“供参考”。我曾经有一本“内部印刷”版,一本台湾版,可惜都拿不回来了。最近机缘不错,淘到钱先生的几本书:台湾开明书店版的《翻译的技巧》,以及香港中外出版社的《英文疑难详解》及续篇——要知道,这几本书已被台湾大学用作教本了。

百度百科:钱歌川

钱歌川:翻译的基本知识

按:博文视点周老师嘱我为《精通正则表达式》重印写一篇翻译感言,反复做了多篇,都不满意,未敢交付。最终写得此文,恰遇国殇,发在这里,是为记。

Life is short, so…

2007年6月19日早晨。手机开机的第一分钟,有电话,接通了,是父亲打来的。
“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要有准备,外婆今天早上走了……”
顿时,我泪如雨下。
匆匆请假,买了下午回家的车票,收拾东西。临出行,想到从出版社领的《精通正则表达式》修改建议QA票还没做完,又给责编晓菲发了一封邮件,说可能无法按期提交QA票,请稍微延缓期限。
然而我也知道,回到家,更不可能有时间忙QA了。于是,带着似箭的归心,在火车上完成了最后一张QA票,这样回家,才没有旁的牵挂。
也正因为如此,我记忆里的《精通正则表达式》,尤其特别。

提到外婆,就会想到融洽的气氛,慈祥的面容,浓浓的亲情,可口的饭菜……
最后一面是过年,我给她”发压岁钱”,母亲在一边说,”以前都是你给他拿压岁钱,现在该倒过来了”,外婆笑得像个孩子。
4 月份,母亲告诉我,外婆的情况很严重,要立刻手术。当天下午,在首都机场,我接到家里的电话,说手术顺利,然后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一段,家里人都在力劝”不用回来了”,”现在回来,十来天里都见不到人”,于是我临时办了退票手续。候机厅外面,天很蓝,飞机一架接一架地起飞。
后来,母亲告诉我,外婆术后恢复很顺利,精神也迅速好起来了。在医院里,她很喜欢吃我寄的东西,还常跟人说起,外孙真正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孰料,天有不测风云。6月份,十来天的工夫,外婆已经与我们生死两隔了,永远地生死两隔了。

一代人,一代人,生命的重叠,其实很短暂,应当分外珍惜。
笑来的书里说,年轻人往往觉得时间还有很多,感觉不到时间总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等他们醒悟,明白这一点,许多事情已经无能为力了
这话,我印象深刻。

常有人问我,正则表达式有什么用?那么复杂,还要学,普通的字符串处理,复杂一点,也够用了。
我想说,正则表达式能为你节省时间,那些时间,实在不知干什么好,就和亲人一起吧。

清明节放假,今年是头一回。

明天不能回家上坟,只好去八大处烧香,算是我能做的祭奠了。

两张照片之间,横亘着我二十多年的人生。

晨读《欧根·奥涅金》(穆旦译)

哎,在这生命的田垄上,
根据上天的隐秘的意图,
世人出现,滋长和繁荣,
然后倒下了,像收割的谷物,
旧的去了,新的又在出生……
就这样,轻浮的族类一代代
在世上活一阵,笑闹、澎湃,
然后就挤进祖先的墓门。
呵,我们的末日,有一天
也会来到,我们的子孙
把我们迟早也挤出人间!

功不唐捐,是胡适先生最喜欢给人题的字,他相信功不唐捐:“佛典里有一名话:‘功不唐捐’。唐捐就是白白的丢了。我们也应该说:‘功不唐捐!’没有一点努力是会白白的丢了的。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方向,你瞧!你下的种子早已生根发叶开花结果了。

回想起来,自己在大学的第一年就真切体会“功不唐捐”的道理,虽然不算早,也不算太晚,终究可称幸运。之后的经历,更是愈来愈深刻地印证着这条道理:我曾与一位成绩极优秀、才华极出众的朋友一同上自习,看他专心做题,可以很长很长时间不用抬头,我知道,自己整天“泡”图书馆的历史,其实是黯然失色的,也明白,他骄人的成绩单,绝非“天赋过人”可以解释。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某日我们目睹自己与他人的巨大差距,其实大都是在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一点一滴形成的。
更何况,顺着资质的方向往上,不见尽头,而天赋过人之辈中,更不乏勤奋者。人既跨骏,我不得骑驴;人既操舟,则我不得结伐。纵是条件不若他人,亦不当被拉下太远,这一点智识上的自尊(更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还是应当有的。相反,持续专注,终有所成,亦是有现身说法的

春节回家,母亲“请客”去盲人按摩。
摸到背部,按摩师有些奇怪:经络这样结实,是坐办公室坐久僵化了呢,还是搞运动搞的?
我说:“我每天做五十个仰卧起坐,是不是这个原因啊”
“怪不得,怪不得,这就讲得通了,是好事,是好事。”

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之前下的种子,就在静静地生长,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承蒙各位朋友厚爱,《精通正则表达式》有幸近日重印,是为记。

词语是我们组织语言的基本元素,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做翻译,都离不开运用词语。我们可以不夸张地说,词语运用的怎么样,与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其实有非常紧密的联系——语言是复杂的综合体,好的语言不但能够表达最直白最重要的意思,而且易于理解,接受起来不应该有太大的难度,更能准确表现潜藏的思维和感情。在这三个方面,词语的运用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表意”是基本的要求,而后两个方面,算得上是“作好文章”的两点技巧了。在这两个方面,如何运用词语,我自己有三点经验:

1.注意词语的搭配关系。

词语有专属于自己的意义,也有如何与其他词语搭配的外部规定,而这种规定往往非常复杂。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两个词,本来搭配很恰当,但把其中任何一个替换为同义词(哪怕是“完全等价”的同义词),句子就不顺了;也有许多不那么流畅的句子,替换其中的一个词语,理顺了搭配关系,毛病就消失了。这充分说明,词语之间关于搭配的规定是复杂、细致而严格的。拿我近几天所见的例子来说,“做了一个巨大的决定”就不如说“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他经世济民的感情”就不如说“充分体现了他经世济民的情怀”。可以说,词语的搭配处理好了,接受者理解起来就没有什么难度了。

2.注意词语的感情色彩。
同样的概念,使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感情色彩也不一样,这一点在翻译时尤其要注意。因为词语的感情色彩,往往会根据语境而变化,而这又是词典不能囊括甚至很难归纳的。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句子,“(在旧上海)黑帮与国民党合作在社会上制造事端”,这里的“合作”多半就是由cooperate直接“对应”来的,然而直译的“合作”却丢掉了”To form an association for common, usually economic, benefit(也就是“为利益而勾结”)”的味道,不如改译为,“黑帮伙同国民党,在社会上制造事端(这里更可改译为‘兴风作浪’)”,更有力,更能再现原文的神韵。

3.注意词语所处的时代
不同的词语往往能对应到不同的时代,或者说“具有不同的时代色彩”,金庸先生早年在一篇随笔里提到,他写书时会有意选择恰当时代的词语,譬如不说“小心”,而说“留神”。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有许多:同样是指军队,“人马”会让人想到古代,“队伍”会让人想起革命年代,“部队”则是今天常见的说法了;同样,“没(喝)多少墨水”与“没什么文化”相比,也更具有历史感。许多让我们觉得别扭或者不真实的作品,往往就是在这方面失了分;而这方面处理得好,往往更容易给人信实感。

这三点经验,其实平淡无奇,却不存在现成而系统的教材供参考查阅,比较切实的做法,是在日常生活中多加留意、慢慢积累,才能有所收获。

我最早的关于英语的记忆,应该是在小学,当时还很小。有一天,我正在玩,父亲把我叫到一边,拿出一本书:今天咱们来看看这本书,《新概念英语》,很有意思的,里面的故事都是连环画,你一看就明白,我给你讲讲外国人怎么说话的。那是本很老的《新概念英语》,小32开,塑料压膜,应该是父亲之前学英语的时候用过的。关于第一课,我只记得是问路的情节,父亲教我的第一个短语是Excuse me:“这是打扰人家时候的礼貌用语,如果你需要问路,应该首先说这个”……
这样的学习,似乎只有开始很有兴趣,也因为父亲工作繁忙,至今为止,我唯一的印象就是那本书,第一堂课,和Excuse me。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人来学校推销英语教材,不少同学纷纷跟家长要钱买。翻开其中一本,也是文字和图画相间的,早上打招呼的Good morning,在边上标注了中文字“固德莫宁”。当时我已经知道Good morning是怎么发音,故而虽然不甘心因此落后,仍不屑这种书,也就根本没有告诉家长,如今想起来,当时的决定,确实很对。

小学毕业,除了毕业会考,还要参加重点中学自己组织的考试。我的毕业考试成绩很不理想,班主任罗老师说:这个样子,怎么能考上二中呢?所幸在二中的入学考试中我发挥尚可,名单公布之后,母亲带我去罗老师家道谢,并请教中学的学习和教育经验。关于英语,我印象至深(当时又恨之入骨)的“现身说法”是:每学完一课,就要让孩子背诵、默写,家长负责监督和检查。
当时母亲刚刚考过高级职称,中学的英语,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难事,因此关于英语,我除了需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以外,还需要诸篇背诵、默写,默错的单词必须重新抄写10遍,心里觉得尤其不公平;不过,我也逐渐发现,学校里的听写我基本不会出错,而且写作时,并不感觉太困难,所以对于背诵和默写,也逐渐习以为常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有一点很大的遗憾,就是发音掌握的不够好,许多单词,我都是以汉语拼音的发音方法来读的,一个个单词的往外“嘣”时,这样没有问题,但几年后发现要掌握连读、弱读等技巧时,就举步维艰了。侯捷先生讲,勿在浮沙筑高台,真是很有道理。

初中、高中的英语学习,大抵都是这样过来的。不同的是,高中的英语试卷要难对付一些,完型填空是永远不能全对的,而且我对于老师讲的各种语法,总是感到困惑不堪——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不定式、动名词……眼花缭乱,做题我完全凭语感,所以语法也总是不能全对。尽管课堂上经常被老师点名对话、回答问题,但英语总是考不了高分——“你这个水平,高考英语最低也要有120分吧,现在这分数怎么得了”,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不只一次地跟我说,结果高考时我英语真的就只有120分,当然,这是后话了。

在中学时代,还有几点零星的记忆。其中之一是,初中的时候,坐我边上的一个同学,总是课下念叨,“如果下次邹老师问我May I borrow your pencil,我就说Sorry, I’m not here you are”,当时我们都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想到遇上这种机会,他果真那么说了,当时老师错愕的表情,我印象至深;还有早自习,分为英语早自习和语文早自习,初中的英语课代表经常会买一些小礼品,作为提问的奖品,我从她那里赚了很多带小电灯的地球仪,挂在钥匙链上;再有就是高一的暑假,我去老兄(与我家是三代世交)念书的高校呆了一个月,与他的一个同学结交至深,我还记得,繁星满天的夜晚,我们把席子铺在湘江边的单身宿舍走廊上,盖着被子聊天,他说“你将来好好念书吧,可不能像我一样考到这样的学校来”,他并告诉我说,要学好英语,大学英语其实很简单的,于是走的时候我借了老兄的《大学英语》教材回来看,心中对大学英语有了底。

高考结束,我的第一志愿落空,几经周折调剂,终于是保住了自己的志愿。录取通知书下来,亲戚朋友免不了给我一些礼金,父亲对我说,现在你有些钱了,去买个好点的收音机,去学校注意多听听国外的新闻和节目,英语要常抓不懈。于是,我去百货大楼买了一台德生数字收音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数字式收音机,可以准确定位频率,可以记忆,而且声音很清楚,只是短波功能并不是很强,这一点当时我并不知道。
大一的课程并不紧张,而且英语并不是很难,我有些茫然而失落,晚上给中学同学打电话,知道许多人都上自习到11点回来,而我们的自习室一般不到10点就开始清人,心里很着急——高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假期学习了多少小时,我因此清楚地知道,每天少一个小时,一个学期下来会差多少。当时又发现收音机的短波效果并不好,并不能如愿收到外国的广播,失望更明显了。

一个夜晚,我偶然在调频台听到有英语教学的节目,语速适中,而且风趣幽默,但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节目。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会提前一点时间守候这个频率,终于听到了我想要的信息: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下面播送由台湾常青藤英语学校的赖世雄教授讲解的《赖世雄中级美国英语教程》……
第二天吃过晚饭,我就去了学校附近的人民书店,很兴奋地找到了《赖世雄中级美国英语教程》,红色封面,上下册。录音带因为没有讲解,只有课文朗读,就没舍得买。
从此我开始了定点收听赖世雄的这套教材,知道了“小气鬼”是miser;知道了“没门”是No Way而不是You have no door;知道了“文明”的抱怨是You are nothing but a piece of rotten meat;知道swear既可以是“说脏话”也可以是“发誓”;知道了先学会swear再学会语言乃是普遍现象;也知道了美国东北部的“高贵”口音都有些什么特征……印象深刻的,还有赖世雄惟妙惟肖地模仿山东口音和菲律宾口音的英语。
那时候宿舍还不能放上网,于是大家纷纷去网吧上网,“包宿”深受学生欢迎,而我因为要听赖世雄的教材,每天晚上都必须定时收听,始终没有去过。许多夜晚,听完之后已经是十点半,才发现寝室空空荡荡,外面自由大路的橘红色灯光,从窗户照进来,载重卡车呼啸着,来来往往,我只有以复习刚刚学过的知识,来抵御内心的失落和迷惘。
这样坚持了一年,始终不断,两册《中级美国英语教程》,写满了笔记,我也和英语老师混得很熟了,英语课对我来说不再是单纯地等待,而是实践晚上学到的单词和句型,以及与老师交流的机会。大二上学期末的听力考试结束后一周,老师在课堂上说“这次的听力考试,全校各院系,只有一个满分,就在我们班”,然后他转向了我……那样的惊喜,是终身难忘的。

等到《中级美国英语教程》学完,电台就不再播放《高级美国英语教程》了,这未免很让我失望。当时我已经买了《高级教程》,于是只好自己买了录音带,每天早早起来,去学林晨读,背诵——东北的早晨很凉,必须不断往手上呵气,也许因为如此,印象反而很深刻,我至今还记得,第一课的开头是这样的:New York, New York, the city so nice they named it twice……

大三的时候,因为受了一场演讲的激励,我开始准备GRE和TOEFL的考试。当时没有报任何复习班,只是从其它学校的朋友手里买了三本新东方的GRE真题,买了一本太傻的“黑宝书”,以及一套《新东方背单词》,单词和阅读的问题都不大,问题最大的是作文,当时觉得真难,有点畏惧——反正时间还有很多,以后再说吧。结果到了考前一个月,发现时间根本来不及,越着急越慌张,简直是手忙脚乱,毫无头绪。最后的结果,就是作文的分数惨不忍睹。此事过后,我痛定思痛,觉得完全是自己的懒惰和畏惧,导致了最后的结果。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最后结果如何,其实是自己的努力程度决定的。前段时间看陈存仁老医生的《银元时代生活史》,老辈教导他说“一个人不可以懒,一懒百事休”,诚哉斯言!
之后的TOEFL考试,我决定痛改前非,提前准备,尤其是作文,早早就开始,一天写两到三篇,发到寄托天下的论坛,跟其它朋友互相修改。这样,在考试之前,我写了近百篇作文,而且几乎每一篇都认真修改过,整理过,有了这样的准备,真正上考场的时候,信心就足以应付紧张了。过了两个月,去领了TOEFL成绩单,600+5.5,非常沮丧,我原来预期至少至少要有630的。回来怏怏地告诉朋友分数,他们都很吃惊——“你的TWE怎么能有5.5呢?”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TWE 5.5是一个不低的分数:“结果由努力程度决定”,我对这一点的认识更深刻了。

大三的时候,与英语有关的还有一件事情,我接触到了影印版的专业教材。最初是在逛书店的时候偶然发现的,C++ Program Design,一千多页的大书,清华出版社的,纸很白很好,边上留了做笔记的空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书,一看就喜欢上了,正好下一个学期要学C++了,而我手头又有些闲钱,一冲动就买下来了。
在这之前,除了教材,我从没接触过其它英文书籍,更不用说阅读了。但是,硬着头皮看下来,我发现,除了少数单词,这本书并不难懂,甚至可以说很好懂,讲解的很清楚,原来,能看懂用英文讲解的道理,才算真正学会了英语。另一个感觉是“原来我是可以读英文书的嘛”——后来才知道,英文技术书其实是很好懂的,但我确实由此开始进入了英文书籍的世界。

毕业之后,我很偶然地在旧书摊上发现国内出版的英文版《教父》,是英语阅读系列材料之一,每章的最后还有词语和俚语的讲解——要知道,《教父》里头的不少黑话可是不好懂的。于是我花了2块钱买下来,每天阅读。在这之前,我只看过英文技术书,初看英文小说,觉得难度大了不少,许多单词,要查字典才知道什么意思,有的单词甚至查了忘,忘了查,如此反复许多遍,才能记住。当时我深感不满的是,自己的阅读速度,看看表,5分钟只能读3到4页,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加快自己的阅读速度,每隔两三天就计时一次,等到整本《教父》看完,5分钟就能读8到10页了,总算是有了点成效。
《教父》结束之后,我大概看出了一点瘾,加上当时好朋友跟我说,《飘》写的太牛了,那本书你一定要看。于是我去旧书摊买了一本原版的Gone with the wind来读。当时每天上班要奔波20公里,如果7点之后出门,大概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只会多,不会少),如果7点之前出门,则只需要1个小时。为了充分利用时间,我决定每天在7点之前出门,到公司楼下的肯德基吃早餐,顺便看半个小时书。
有的章节,看得非常入迷,就动手翻译出来;书里面有一段说Scarlett晚上躺在卧室的床上,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洒”用的是stream in这个短语,当时就怔住了,觉得这个stream,用的真是生动传神,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所谓语感的培养,这样大抵算一种吧。

再往后,直到现在,一直没太正经学过英语了,当好玩儿看完了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和Alice in Wonderland,英文的技术书倒是看了一些。最近认认真真地读Isaiah Berlin的Karl Marx: His life and environment(没办法,Berlin的这本名著,国内肯定不让出版的),发现不懂的单词其实还很多,不过,想想傅雷先生说“我也后悔不早开始记生字的苦功。否则这部书的生字至多只有二三百。倘有钱伯伯那种记忆力,生字可减至数十。天资不足,只能用苦功补足。我虽到了这年纪,身体挺坏,这种苦功还是愿意下的”,又很感动。路固然漫长,但循着前辈的脚步,还是有希望的。

前几日看到李笑来老师的文章,深以为然。我回想这些年来学英语的经历,受益深刻的,还是阅读英文文学作品——这其实没什么难的,越早开始越好,只是,不要在心里给自己设置障碍。许多朋友问我该怎么学英语,一听到“读英文原著”,大都立刻打了退堂鼓,能开始的,也往往不能坚持,实在让人惋惜。
须知道,许多时候,能力并不是最大的障碍,胆怯、畏惧、懒惰才是最大的障碍:它们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决定了个人可能的发展空间的上限——“到此为止,顶多到此为止了”,最终能达到的高度,通常只会更低,不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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